流亡海外、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郭賢生涉嫌協助處理她在本地保險公司的保單資金,被起訴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星期三(8月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辯雙方皆表示準備完畢,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排期於10月8日一連兩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郭賢生在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控方表示,警方已調查完畢。辯方亦指已準備好答辯。被告庭上表示不認罪。控方透露,將傳召7名證人。 辯方關注處理審訊法官身份,辯方指對法庭公正性沒有質疑,但想確保社會對審訊公正性的看法。蘇官表示會記錄下來,並稱「應該唔會由我處理」。蘇官後將案件排期於今年10月8日、10月9日進行兩日審訊,准許被告以同樣條件保釋。 被告由大律師關文渭、司徒子朗代表;律政司代表則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2023 年 7 月 3 日,警方國安處公布,向郭鳳儀等 8 名潛逃海外並涉嫌違《國安法》罪行者發出拘捕令,其中郭被指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懸紅金額為各人 100 萬港元。到2024 年 12 月 24 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再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權力,對郭鳳儀等 7 人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 據警務處網頁的懸紅通緝,郭鳳儀被指於2020年1月25日離港,並於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分於外國出席會議及活動,並會見外國政客及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 HCCP 343 / 2025